传统婚姻非诉业务

离婚后能否要求减少抚养费?

日期: 2018-09-10
浏览次数: 55

(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案情】

  王某与李某于2014年在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女儿由李某抚养,王某每月给付其当时月收入的20%,2000元作为小孩抚养费。2018年1月,王某被原公司解聘,在另一家公司上班,每月只有3500元收入。王某提出降低抚养费的标准,并为此与李某发生争执。


  【分歧】

  对于王某能否要求降低抚养费给付标准,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不能降低抚养费给付标准。王某与李某在法院调解离婚,离婚调解书已确定王某应给付的抚养费标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能变更。

  第二种观点认为,王某可以要求适当降低抚养费给付的金额,但不能低于上年度居民人民消费支出标准。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是: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由此可见,不管是法院判决还是父母双方达成的协议确定的抚养费金额,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那么,相对应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特殊情形时,也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

  本案中,王某收入远低于签订调解协议时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协议确定的抚养费金额,虽不完全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但可参照第一种情形,减少给付抚养费的金额,但不低于上年度居民人民消费支出标准。且在王某经济好转恢复之前水平时,应当恢复给付。


  (来源:中国法院网)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Service / 相关服务
2025 - 01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夫妻打架只是家务事?  婚内PUA只是控制欲?  注意!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夫妻关系不是挡箭牌  案情回顾  申请人王某(女)与被申请人许某(男)原为夫妻关系,经朋友介绍结婚。由于婚前...
2025 - 01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并向第三者转账超50次共计23万余元,这笔钱其配偶能要回来吗?近日,平度法院店子法庭审结了一起妻子要求被告返还其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账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  张女士与赵...
2025 - 01 - 1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案情介绍张某与王某结婚多年没有生育,在1989年抱养了一名女婴,取名小莉。在夫妻俩的悉心照料下,小莉逐渐长大,虽然在成长过程中小莉与养母有一些矛盾,但尚且能够调和。令夫妻俩没想到的是,小...
2025 - 01 - 1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伴侣出轨致婚姻感情破裂  离婚时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近期,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离婚案件  法院认为本案中妻子  结婚后的相关行为  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导致夫妻感情破...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