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继承综合业务

外嫁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土地流转收益?

日期: 2022-10-24
浏览次数: 3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案情简介


  两原告与被告系亲兄妹关系。原告黄某一、被告黄某三及父母曾在邹平市长山镇黄王村共同分得耕地7亩,共同享有该7亩地的承包经营权。原被告的父母去世后,未就前述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自2018年以来,7亩耕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一直由被告一人独自收取。后经二原告向被告催要返还收取的土地流转费,被告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由拒不支付。


  二、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农户仍然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故案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被告黄某三流转后所取得的收益可以继承。


  在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涉案的土地承包人有四人:即原被告的父母、黄某一、黄某三。因黄某一外嫁后,经新居住地周村区萌水镇金山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实原告黄某一出嫁迁户到金山村后一直没有分配承包地,对此被告也无异议,故对于该土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对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黄某一、黄某三各占四分之一。


  在原被告父母去世之后,原被告三人在本案中均系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原被告父母占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份额即二分之一,均享有均等的继承权,原被告所占的份额分别如下:原告黄某一占十二分之五(六分之一+四分之一),黄某二占六分之一、黄某三占十二分之五(六分之一+四分之一)。


  三、法官说法


  被告黄某三收取的土地流转费在扣除给父母迁坟的支出费用3800元后,剩余的流转费用19700元(23500元-3800元)应按照份额比例向两原告给予相应的返还,具体为:向原告黄某一返还约8208.33元(19700元×十二分之五)、向原告黄某二返还约3283.33元(19700元×六分之一)。至于被告所称的因维修老宅所支出的费用等,因两原告不予认可且表示不知情,被告可在取得相关证据后另行主张。


  来源:(广西高院)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Service / 相关服务
2024 - 07 - 2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王某上班途中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张某及乘坐人张某女儿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
2024 - 07 - 2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为了买房让孩子上学,又为了保住公租房,江西一对夫妻竟然决定“假离婚”。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后又同居了四年,其间“前妻”买彩票中了500万,想跟“前夫”真离婚,财产怎么分呢?如此戏剧化的故事竟是一...
2024 - 07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案情简介  孟某秀系纠某娟母亲,纠某娟与孟某泉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1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自2013年起纠某娟出现精神疾病,没有自知力,丧失劳动能力。2019年2月11日纠某娟入院后...
2024 - 07 - 15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案情简介  程某(女)因在工作、生活中受挫,情绪压抑无法排解,于2021年2月通过网络平台广告与心理咨询师牛某取得联系,牛某通过网络方式为其开设心理疏导课程,程某上过几节课程后,感觉收获...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联系我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1769821833@qq.com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