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婚姻诉讼业务

“假离婚”成真,财产分割约定是否有效?

日期: 2022-06-21
浏览次数: 2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现实中,夫妻双方可能出于获取购房的优惠资格、得到特定省市户籍、躲避债务等目的,合谋串通“假离婚”,等目的实现后再行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夫妻其中一方在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从而引起纠纷。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2013年1月,小刚和小敏登记结婚,婚后住进小刚名下的房子里。2019年,为符合首房首贷的优惠政策条件,二人打算“假离婚”后,小刚将房屋的首付款以离婚补偿款的形式转给小敏,以小敏的名义购买学区房。同年7月,小刚和小敏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并签署《离婚协议》,其中约定男方支付女方离婚补偿款300万元。离婚后,小刚陆续给小敏转款共计294万余元,小敏用这笔钱付了学区房的首付。后小刚催促小敏复婚,但小敏不肯复婚,并坚持二人是因感情不和而自愿离婚。小刚遂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或认定无效,小敏归还小刚294万余元,且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判断《离婚协议》是否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需要从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后所进行的相关行为予以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通过审查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后所进行的多次对话、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充分认识到双方办理离婚是为了购买房屋,二人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是为了达到上述购房之目的而作出的虚假意思表示。虽然协议中约定了小刚需要补偿小敏300万元,在协议签订后,小刚也向小敏进行了转款,但该款项实为购房所需。此外,该笔款项并非二人婚后财产,系小刚出售了其与案外人共有的房屋后所得款项。若为小敏所述的离婚补偿款,也应在小刚可控、可承受范围之内,现在的款项完全不在小刚可承受范围之内,与其收入完全不匹配,所以小敏所述的该点意见完全不符合常理、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无效。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这一概念,双方当事人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告解除,离婚登记的公示公信力也决定了离婚即为有效。在“假离婚”中,一方面,虚假的意思表示当然无效,无法通过订立有效的离婚协议来实现目的,另一方面,在发生纠纷时,对于所隐藏的真实意思表示的举证本身也存在难度。总之,当事人很难通过事先订立的《离婚协议》来规避“假离婚”的不利后果。“假离婚”看似能让有些家庭从中牟利,实则潜藏危机。婚姻并非儿戏,夫妻双方切勿因小失大,悔之晚矣。


  来源:(法治日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Service / 相关服务
2023 - 08 - 22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近年来,因“假离婚”引发的纠纷较多,不仅有损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也存在使相关政策不能顺畅实施、增加社会矛盾等负面影响。明确通谋虚假离婚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处理,特别是离婚协议的效力认定,对于妥...
2023 - 08 - 21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基本案情  2015年,孙某注册成立某会所,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洗浴、餐饮、住宿。汪某生前多次在该会所接受洗浴等服务消费,消费后会所通过“阿里巴巴云计算”平台向其使用的手机发送短...
2023 - 07 - 28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基本案情  张某(女)与邹某(男)于2007年4月登记结婚,自儿子邹小某出生后张某和邹某夫妻矛盾逐渐增多。2010年6月,因张某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邹某用几股电话线拧成一股抽打张某。...
2023 - 07 - 26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一、基本案情罗某(女)与谌某某(男)系夫妻关系。2018年12月,罗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在诉讼过程中,以此前谌某某经常酗酒发酒疯、威胁恐吓罗某及其家人、在罗某单位闹事为由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联系我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1769821833@qq.com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