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婚姻诉讼业务

“孩子生病了,你也得管” 夫妻离婚后,他又将前妻告上法庭

日期: 2019-08-07
浏览次数: 27

(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当事人双方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抚养费,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原定数额的抚养费吗?8月6日,半岛记者从即墨法院获悉,司法实践中,法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规定,根据子女的具体情况作出合理裁判。


  据介绍,男方周某与女方顾某于2017年3月6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孩子周小某归男方周某抚养,女方顾某不承担抚养费,同时约定周某名下婚前购买房产一处(有贷款)与男方名下婚后购买机动车一辆归孩子周小某所有,房屋贷款由周某负担。2018年周小某经诊断患有自闭症,经鉴定为智力残疾二级,治疗康复等花费巨大,周某一人无力承担,故在2019年5月13日以孩子周小某的名义向即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顾某支付孩子抚养费至孩子自立时止。


  被告顾某辩称,离婚协议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且双方约定房子和车都归孩子所有,被告放弃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现自己生活困难,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故顾某认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拒绝支付周小某的抚养费。


  法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本案中,即使顾某已经与周某离婚,但顾某作为周小某的母亲,其对周小某进行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因离婚而消除,周小某有权在必要时向顾某提出支付抚养费的合理要求。周小某因患病治疗康复等花费巨大,仅周某一人无力承担,因此,顾某应当支付周小某的抚养费。


  关于顾某应当支付周小某多少抚养费的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案中,考虑到周小某的实际需要、顾某现阶段生活情况及离婚时放弃了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即墨法院酌定判决顾某自2019年5月起至原告周小某自立时止,每月负担原告抚养费400元。


       (来源:半岛网)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Service / 相关服务
2024 - 04 - 01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当离婚没离掉暴力,  当不顾禁令屡屡纠缠,  香洲法院果断“出手”!  这次,不只是拘留!  2024年3月19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香洲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
2024 - 04 - 01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遭遇家庭暴力  离婚时可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一、案情简介  2020年3月,郝美(化名)与甄俊(化名)经人介绍相识,一个星期后确定恋...
2024 - 04 - 01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离婚后,在已经约定好  孩子抚养费的情况下,  因生活成本增加,  抚养一方能否要求  在原基础上增加一定的抚养费呢?  来看看乐昌法院最近审结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24 - 02 - 21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离婚了却没谈拢探望权    频繁吵架导致孩子恐慌焦虑  一方诉至法院  法官怎样处理?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一、案情简介  2018年...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联系我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1769821833@qq.com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