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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先贴我20万!

日期: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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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香港歌手吕方在《朋友别哭》里曾经唱道“有没有一扇窗,能让你不绝望,看一看花花世界,原来像梦一场,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到结局还不是一样,有没有一种爱,能让你不受伤……”

    酷爱唱歌的许伟和李艳在KTV相识,两人一见倾心,不久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然而让许伟没料到的是,妻子婚后耐不住寂寞屡屡出轨,却始终不肯离婚,甚至还向他提出:如想离婚,要先贴给她20万元。

  为了结束这段失败、痛苦的婚姻,伤心绝望的许伟七年中四次将妻子告上法庭……


  1 两地分居,美艳妻子不甘寂寞

  “把你的心,我的心,串一串,串一株幸运草,串一个同心圆,让所有期待未来的呼唤,趁青春做个伴……”1998年9月的一天,江苏海安的许伟和李艳受朋友之邀去当地一家KTV唱歌,20岁的李艳用甜美又略带青涩的嗓音,唱着小虎队这首红遍大江南北的《爱》。

  李艳那美丽的脸庞、妙曼的身材令许伟心动,天籁般的歌声更是让他迷醉。此后,许伟对李艳展开了猛烈追求,每天嘘寒问暖、呵护备至,李艳的一颗芳心慢慢被融化了,特别是得知做木工的许伟一天能挣200元钱后,李艳对这个同龄的农村小伙子好感倍增。

  两人都喜欢唱歌,在甜蜜的情歌对唱中,爱情日渐升温。经过半年多的蜜恋期,两人幸福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2000年9月,女儿彤彤出生,给小家庭带来了更多欢声笑语。

  然而,随着女儿慢慢长大,加之李艳没有稳定的工作,许伟感觉生活压力越来越大。2006年,迫于生计,许伟只身前往新疆打工,留李艳在家照料女儿。

  因为离家太远,许伟一般只有春节才回家。夫妻俩聚少离多,平时联系也越来越少。在商场做导购员的李艳每天重复着枯燥乏味的工作,晚上回家后独守空房,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日子一长,寂寞难耐。于是,她背着公婆,邀上婚前的玩伴去歌舞厅唱歌、跳舞,打发时间。丈夫常年在外,女儿也有公婆照料,李艳玩得很开心,也很放心。

  李艳姿色过人,不少混迹于歌舞厅的男人都对她跃跃欲试。单身的张强就是其中之一。经朋友介绍认识后,张强便经常请李艳吃饭、看电影、跳舞。虚荣心强的李艳很快在张强的鲜花和甜言蜜语中沦陷了……

  常言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远在新疆的许伟听到关于李艳行为不端的风言风语后,气愤异常,专程赶回家质问妻子。

  “你常年在外,平时连电话都没一通,什么时候关心过我?”李艳万分委屈地反问道。

  许伟沉默了片刻,再次怒问道:“别说这些没用的,你现在告诉我,别人说的那些事是真的吗?”许伟多么希望妻子告诉他,这不是真的。但是,李艳没有正面回答,“我的事情不要你管!”说完便离家出走了。

  2011年4月,面对日渐陌生的妻子,许伟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在法庭的调解下,李艳回到了家,许伟也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


  2 风波再起,二男争风闹出人命

  为解决两地分居的问题,许伟带李艳一起前往新疆打工。然而,由于许伟仍然对妻子心存芥蒂,两人三天两头为了琐事争吵。几个月后,李艳便以照顾女儿为由,独自回到了海安。

  感受不到丈夫爱意的李艳,心中颇感失望,而这种失望渐渐地变成了怨恨。李艳心想:既然你不爱我了,我只好自己寻找生活的乐趣……

  2012年夏,李艳像往常一样坐在舞厅,一边喝啤酒,一边和朋友聊天。这时,有个长相颇为英俊的青年走过来跟李艳的朋友打招呼,并给她们点了啤酒和水果等零食。在朋友的介绍下,李艳得知这个帅哥叫王笑,家境殷实。几人聊了一会后,王笑邀请李艳一起跳舞,李艳高兴地答应了。

  正当李艳准备走下舞池时,张强突然走了过来,一把拉住李艳的手,问道:“小艳,他是谁?”虽然经常和张强保持比较密切的关系,但在李艳眼里,她和这个没钱的单身男子来往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身体需要而已。

  “我的男朋友啊!怎么了?”李艳淡淡地答道。

  张强听后虽有点不悦,但仅仅是瞪了一眼王笑,随后对李艳说道:“走,我们去跳舞吧!”在张强心里,一直希望李艳有一天能和他结婚,所以,他也一直以李艳男朋友自居。

  李艳却甩开张强的手,说道:“不去,谁要和你跳。”这时,王笑见状,赶紧上去拉着李艳向舞池走去,一边还对张强说道:“听到没,她不乐意!撒泡尿照照吧,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恋人”的背叛和情敌的嘲讽,让张强怒火中烧。于是,他从怀里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王笑的背部连刺数刀,王笑瞬间就倒在了血泊之中。李艳见状吓得脸都白了,等缓过神后,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120。但王笑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张强也被公安机关逮捕,随后被追究刑事责任。


  3 累次诉讼,妻子坚决不肯离婚

  这起命案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处于舆论漩涡中的许伟实在难以忍受,尤其当看到自己老实巴交的父母被左邻右舍调侃得连门都不想出时,他愤怒地向妻子挥出了拳头……2013年3月,许伟再次诉至法院,要求和李艳离婚。但李艳坚决不同意离婚,最终,法院驳回了许伟的请求。

  2013年9月,女儿彤彤到县城念初一,李艳便以方便女儿上学为由,从乡下家中搬到县城租房生活,躲开了乡间的风言风语。许伟则仍在外地打工。然而,时间没能冲淡两人之间的矛盾,距离更是拉大了双方的嫌隙。2015年4月,在和李艳度过一个并不愉快的春节后,许伟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庭上,李艳认为和丈夫许伟的感情没有破裂,“他在之前的起诉中都说我跳舞,但是现在我已经改了,不去跳舞了,每天都在饭店里上班。说我对孩子漠不关心,事实上孩子每天都和我在一起,我每天不仅要上班还要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太大,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我不同意离婚。”

  因此,虽然许伟申请法庭调取了多年来李艳和他人的开房记录,但法庭考虑到双方婚前及婚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夫妻感情不错,且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李艳已改过自新,如果双方多沟通、多包容,应当可以挽救这段婚姻,遂再次驳回了许伟的请求。

  此后,许伟虽然定期给付女儿的学费,并经常通过QQ关心女儿的学习和生活,但对于李艳却不闻不问。也许,在许伟心里,这段婚姻已经无法挽救,也不必再挽救。


  4 解除婚姻,妻子不当诉求被驳回

  2017年10月,面对这段名存实亡且让人颜面尽失的婚姻,许伟第四次诉至法院,请求法庭准予双方离婚,并要求获得女儿彤彤的抚养权,李艳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预感到这段婚姻将在此次诉讼后画上句号,但李艳仍不愿“放手”。

  法庭上,她坚持道:“第一,为了孩子,我不同意离婚。第二,如果原告坚持要离婚,必须要先达到我的要求:一是孩子跟随我生活了六七年,原告没有尽到父亲的义务,应当将子女抚育费贴给我,大概20万元左右;二是我的户口仍在原告父母的拆迁安置房中,该房屋有我的份额,必须将属于我的部分补偿给我。三是我与原告的夫妻感情一般,最主要的原因是原告沉迷于玩电脑,双方交流太少。”

  对此,许伟则坚持离婚,称妻子不忠是双方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他还申请法庭调取了多年来李艳和不同男子开房的记录,并向法庭提供了女儿的书面说明一份,用以证明妻子的不忠和女儿彤彤要求和他一起生活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伟与李艳分居多年,且数次起诉要求离婚,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虽然李艳照顾女儿六七年,为此支付了不少费用,但因双方分居期间的工作收入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李艳要求许伟支付此前抚养费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关于李艳分割安置房的请求,因可能涉及许伟父母等他人权益,且李艳未能举证证明其享有相关权益,故法院对该项请求亦不予支持。

  一审法院综合相关案情判决,准予许伟和李艳离婚;女儿彤彤随许伟共同生活,由其负责抚育至独立生活之日止,李艳每月给付抚养费700元;并对电脑、家具等夫妻财产进行了分割。

  李艳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自2011年许伟第一次提起离婚之诉后,女儿彤彤一直随女方李艳共同生活,但李艳不仅未尽心照料女儿的学习和生活,履行一个母亲应尽的职责,反而经常夜不归宿,生活作风败坏,甚至还带着未成年的女儿出入舞场。反观许伟,虽然其因长年在外打工,和女儿一起生活的时间较少,但其一方面在经济上每年支付女儿的学费,另一方面还经常通过QQ关心女儿的学习生活,从精神上给予女儿父爱。由此可知,虽然女儿长期与李艳生活,但李艳并未适当地履行抚养义务。许伟虽然与女儿共同生活较少,但其也履行了一定的抚养义务。因此,李艳要求许伟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的主张,不应当获得法律的支持,遂予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普法讲堂

  婚姻中没有谁能“绑架”他人一生

  本案最主要的争议焦点是,离婚前李艳曾多年照顾女儿的学习生活,其主张的双方分居期间的抚养费能否支持?

  该案一审承办法官刘晶晶介绍说,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当前,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已作出了比较明确规定,实践中争议也较小。但对于夫妻长期分居且经济互相独立的,照顾子女一方能否要求另一方补偿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这一问题,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尚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各方分歧也较大。从情理上来说,分居期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往往会在照顾子女中付出较多精力和较大的经济成本。此时,如果不予支持,则极有可能损害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利益,出现一方既出钱又出力,而另一方则完全不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形。然而,法不外乎人情。到底是否应当支持分居期间的抚养费,不能一概而论,而应结合双方履行抚养义务的具体情况予以认定。

  刘晶晶说,在处理婚姻感情问题中,有一个重要的规律,那就是如果对方没有“原则性的问题”,一般都能够通过多交流、理解和包容慢慢予以修复和磨合,但是出轨和外遇显然是“原则性问题”。这往往会造成另一方巨大的心理失衡感,如果未能及时予以调整,这种失衡感将带来更大的痛苦甚至怨恨,进而摧毁原本可以修复的婚姻。

  回顾本案,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因为妻子的出轨变得支离破碎,长达七年的“拉锯战”让双方当事人和家庭都身心俱疲。然而,当我们都将矛头对准婚姻的背叛者,一味纠缠于背叛的行为本身时,伦理和愤怒却使我们忽略对背叛原因的分析。因此,在出现诸如一方出轨、外遇等危机时,双方都应当认真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如果是两地分居或其他原因,导致一方无法从另一方获得足够的爱,进而发生危机,那么,另一方应当加倍关爱对方,用原有的感情和亲情去挽救她(他)。本案中,如果在妻子第一次出轨后,许伟能够认真反思自身的过错,冰释前嫌,加倍关爱,又何至于此呢?

  至此,就可以尝试着分析李艳屡屡出轨却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真正原因:她曾爱着自己丈夫,但却无法从丈夫那得到足够的爱,出轨后也未获得丈夫的真正原谅。在这种情况下,她仍然希望维持形式上的家庭,以此来维系自己的面子、维系破碎的自我、保持自身的完整;另一方面则希望以此来“捆绑”许伟,报复丈夫的冷落,进而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一旦走错了路,要记得及时回头。在这个婚姻自由的时代,没有谁能‘绑架’他人的一生,更没有谁是失败婚姻的获益者。”刘晶晶提醒,当婚姻出现小问题时,双方要认真对待、各自反思,换位思考,用真心和智慧妥善化解,防止“小窟窿”变成“大窟窿”,分歧变成恩怨,最终劳燕分飞。当破镜不能重圆,当婚姻真的成为一种负累,倒不如豁达一点,彼此都放对方一条生路,各自重新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来源: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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