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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4月24日讯 据厦门日报报道,夫妻俩分居2年多,男方称自己住院期间,女方要求书写遗嘱,因自己不答应而发生矛盾,种种不和引发离婚。女方则坚称双方虽有分居,但感情仍较好,不愿离婚。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
丈夫陈某与妻子郭某于2006年登记结婚,两人因画结缘,年龄相差近25岁。
最近陈某到海沧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陈某称,自己年纪较大,年老多病,妻子郭某在他住院期间要求他书写遗嘱,因他不答应而引发矛盾。后因身体健康原因,无人照顾只能搬到其子住处,由其子照料日常生活。两人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且之后双方互无往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郭某则回应,自己与陈某因画结缘,双方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分居并非缘于感情不和,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不同意离婚。
法院经查证后认为,郭某与陈某双方因相知而相识,进而相恋结婚。感情基础较好,但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双方年龄差异及其他矛盾,进而分居两年。自陈某搬到儿子家居住后,郭某从外地回厦门后发现家中物件有变,不是与丈夫陈某联系,而是报警称家中失窃,经警察调查查明并非盗窃。可见当时俩人关系不和,互不联系,且陈某当时已向警察声明正在委托律师处理离婚事宜。自此之后,陈某与郭某双方并未和好。
陈某是年逾七旬且身患多种疾病需要照顾的老人,与郭某分居且互不往来不是拥有正常夫妻感情的做法。故可认定,陈某与郭某双方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法院对陈某的离婚诉求予以支持,并就双方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依法划分。
(来源:台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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