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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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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婚姻当成“买卖”的行为,既不利于树立优良家风,又不利于夫妻履行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的义务,是我国民法典不倡导的消极行为。夫妻双方都应当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维护正常的婚姻关系和秩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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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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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未成年子女是指未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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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约定抚养费的同时,还承诺鼓励对方尽快找到真爱和幸福,明显再婚再育与否和当时承诺的抚养费金额之间没有关联。
                                                
                                                 
                                                 
                                                
                                             
                                         
                                    
                                        
                                            
                                            
                                                
                                                 
                                                
                                                
                                                
                                                    
                                                        
                                                        
                                                            作者: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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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与其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并导致其怀孕,且一直向原告隐瞒该事实,致使原告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并遭受了精神损害。离婚后发现对方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