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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4年后,发现前夫竟婚内出轨生子

日期: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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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杨原以为和丈夫林峰离婚后,两人将就此再无瓜葛。谁知4年后她竟意外发现林峰曾婚内出轨小荷,并生下一个孩子,白杨遂将两人诉至法院。日前,玉环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确认合同无效案件。


      白杨与林峰都已年近五旬,育有一子,两人于2015年协议离婚,长达14年的婚姻画上句点。去年,小荷诉林峰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因林峰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被玉环法院裁定限制高消费并冻结银行账户,林峰无力承担应给前妻白杨的小孩抚养费。


      白杨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林峰婚内出轨了,更令她愤怒的是,自2012年3月至2014年11月,林峰共向小荷转了几十笔账共计30万余元。“当时我们还是夫妻关系,这里面有一半的钱应该归我”,白杨遂将林峰作为第一被告、小荷作为第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林峰向小荷赠与15万余元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小荷返还该笔款项。


      庭审现场,三人均未出现,但他们各自的代理人还是展开了激烈辩论。原告方表示,林峰给小荷的转账行为发生于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林峰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以维持婚外情关系,有违公序良俗,该处分行为无效,小荷应返还该笔赠款。同时,原告代理人出示了林峰的限制消费令以及加盖了银行公章的转账记录。


     “大部分的转账都发生在小荷生孩子后,且数目均是几千元,由此不难看出,这些钱其实是林峰给的小孩抚养费,不是赠与。”小荷的代理人则针锋相对地指出该笔款项并非赠与,而是抚养费。“此外,当时林峰还提供了虚假的结婚证骗取小荷的信任,小荷并非故意介入他人家庭,亦是受害者。”


      此时,林峰的代理人却发表了几乎站在原告一方的辩论意见:“确如白杨诉状所述,林峰在原告与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小荷存在婚外同居关系,也确实转账给小荷,赠与了夫妻共同财产,小荷应当返还款项。原告的请求应该是合理合法的。”


      庭审现场气氛突变,第一被告和原告站在了同一阵营。就此,小荷的代理人怀疑双方存在恶意串通、虚假陈述的行为:“请原告方出示林峰的限制消费令和银行转账流水的合法来源。”


      随后,原告和第一被告的代理人分别给两人打了电话,询问证据来源。白杨未接电话。林峰则表示自己毫不知情,绝对没有与白杨串通。虽然原告无法证明两份证据的合法来源,但在两名被告均不否认30万余元款项交付事实的情况下,法官排除了这两份非法证据,通过当事人自认规则来确认案件事实。


      最终,这起一波三折的家务事在法官的调解下迎来“大结局”:两名被告向原告还款9万元,其中林峰负担4万元,小荷负担5万元。(本文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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