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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双方竟都不要孩子 法院判决:不准离

日期: 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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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基本都是财产的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在诉诸法院的离婚案件中,绝大多数的父母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也有例外。记者昨天从如东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中,原被告双方竟然都不要孩子,法院最终判决不准离婚。


      宋某与张某系自由恋爱,二人相处时间不长便匆匆领取了结婚证,于2017年9月生育了儿子宋小某。婚后,宋某与张某频频因为琐事发生争吵,甚至闹到分居的地步,张某一气之下抛下儿子回了娘家。后宋某认为其与张某夫妻感情破裂,于2019年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儿子宋小某随母亲张某共同生活。


      庭审过程中,张某同意离婚,但她表示,儿子宋小某一直在宋家生活,自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而且在与宋某结婚前还与他人生育了一个孩子,目前也在张某处生活,她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孩子。宋某则认为,儿子宋小某年龄尚小,在他们夫妻闹矛盾之前,儿子一直是张某在带,自己月收入才2000多元,无力抚养儿子。双方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僵持不下,两人都坚持不要孩子,经法官多番调解也未能成功。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均有抚养照顾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原告、被告虽然对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但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对方生活,对如何抚养婚生子无法协商一致。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法院对宋某要求与张某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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