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继承综合业务

浅谈事实婚姻中一方对另一方房产继承权问题

日期: 2017-07-20
浏览次数: 95

(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案情】

  1993年3月,陈春梅和李春生摆酒“结婚”后,便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婚前李春生有一对儿女,婚后两人没有再生育子女。2013年4月11日,李春生因病去世,其子女要求继承遗留下的房产,并以“陈春梅和李春生不是合法夫妻”为由要求陈春梅从房子里搬出。


  【分歧】

  对于该案中陈春梅能否继承李春生遗留房产存在二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陈春梅和李春生没有领结婚证,不是合法夫妻,不能继承李春生的房产。

  第二种意见认为,陈春梅和李春生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应属于事实婚姻,李春生遗留房产应由李春梅继承。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从上述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义同居,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应属于事实婚姻,双方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同居生活期间取得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享有法定继承权。而从1994年2月1日之后,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如果双方没有登记而在一起生活,只能算同居关系,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该案中,陈春梅和李春生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的时间是1993年3月,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和《婚姻法》第5条、第6条、第7条的规定,陈春梅和李春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达到法定婚龄,双方均无配偶且没有禁止结婚的疾病,应认定为事实婚姻,相互享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李春生子女的要求是无法律依据的,遗留房产应由李春梅继承。

  (作者单位:江西省资溪县人民法院)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2243832604

Service / 相关服务
2025 - 05 - 16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鲁法案例【2025】141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仍然存在。那么协议离婚后,一方想变更抚养权,法院会怎样判决呢?  案情简介  原告王芳(化名)与被告李...
2025 - 05 - 1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夫妻离婚时  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  一方却在办理过户前反悔  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原、被告系父女关系。原告小芳父母离婚之时约定,将登记在被告名下的房屋一处赠与...
2025 - 05 - 1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离婚时约定房贷由对方还,自己就能免除责任吗?银行还能追责吗?  案情简介  2020年,文某(男)与王某(女)协议离婚,约定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归文某所有,剩余房贷由文某偿还。  离婚后,文...
2025 - 05 - 09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鲁法案例【2025】216  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  离婚后能要求对方返还吗  即墨法院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带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案情简介  孙某某与国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