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婚姻诉讼业务

离婚时约定养孩子 后反悔诉变更抚养权被驳回

日期: 2020-06-17
浏览次数: 92

(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离婚时,女方获得了儿子的抚养权,然而,时隔一年,因怕儿子拖累自己再婚而反悔起诉前夫,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因为不符合变更情形,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村的王某和李某因为感情不合,于2018年7月2日在当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时两人约定,婚生子随女方李某一起生活,李某自行承担儿子抚养费,王某和李某在界首城区购买的一套房屋归李某母子所有,王某每月可以探视儿子两次。两人离婚后,王某很快再婚。一年后,李某听说前夫与其第二任妻子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心生妒意,便决定起诉前夫变更孩子抚养权,将孩子推给前夫抚养,一来可以搅乱前夫平静安逸的生活,二来也给自己再婚去掉了累赘。


      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原、被告离婚时对婚生子的监护抚养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双方理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义务。原、被告的婚生子刚满5岁,一直跟随原告李某生活,如果改变其生活环境,恐对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不利。加之原告李某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抚养子女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其无能力抚养孩子,故对原告李某要求变更婚生子抚养关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来源:中国法院网)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Service / 相关服务
2025 - 07 - 30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双方在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共同生活而产生的日常开销不属于彩礼范畴。  婚纱照定格了甜蜜笑容  婚戒承载着永恒承诺  可当爱情戛然而止  这些花费该何去何从?  一、案情简介  2022年初,...
2025 - 07 - 22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为保障债务履行,不动产抵押是常用的担保方式。但如果父母使用未成年子女独有的房产作贷款抵押担保,这种担保行为是否有效?近日,吉林省四平市...
2025 - 07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当离异父母争夺抚养权时,司法裁判的核心标尺究竟是什么?是经济能力的“硬指标”,还是爱与责任的“软温度”?当孩子深陷抚养权争夺的漩涡,一方手握抚养权却长期消极应对,法院如何捕捉父母责任的真...
2025 - 07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案情简介  小雅和小昊曾是夫妻,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处价值上千万的房产。三年后,因感情破裂,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根据该判决,两人共有的房子归小昊一人所有,剩余房贷由小昊负责偿还。同时,小...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