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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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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琴和小刚于2017年7月相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两人情投意合,很快就建立了恋爱关系,此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发展到谈婚论嫁的程度。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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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婚后将配偶登记为房屋共有人的,该行为构成夫妻间赠与。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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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双方当事人签订关于结婚彩礼的《协议书》,约定彩礼给付方提出分手或离婚彩礼不予退还,彩礼收受方提出分手或离婚双倍返还彩礼,违反婚姻法规定及公序良俗,故离婚时彩礼给付方要求提出离婚的彩礼收受方按双方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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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其亮点之一便是“经常性谩骂”也属于家暴。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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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发布,首次明确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要注重保护外嫁女等特殊人群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