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FESSIONAL STUDIES 法律服务
发布时间: -
10 - 04
2017
作者:
点击次数: 123
婚姻关系中的女方为新西兰国籍,2010年与男方(中国国籍)在新西兰奥克兰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居住地为深圳,他们膝下育有一儿一女,现女方欲在深圳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 -
09 - 29
2017
作者:
点击次数: 135
张先生与张女士是兄妹关系,张先生一生没有结婚,一直与妹妹一家人生活。
发布时间: -
09 - 28
2017
作者:
点击次数: 96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离婚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发布时间: -
09 - 28
2017
作者:
点击次数: 163
内地关于涉港离婚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发布时间: -
09 - 28
2017
作者:
点击次数: 113
台湾居民同内地居民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以向内地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内地《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