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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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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家庭共有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积累、添置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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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行婚礼却未领结婚证,在同居一年后“离婚”,作为彩礼的27万元现金以及价值25万元的金器,是否应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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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道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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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分为合法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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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获得了儿子的抚养权,然而,时隔一年,因怕儿子拖累自己再婚而反悔起诉前夫,要求变更儿子的抚养权,因为不符合变更情形,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