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
郑先生咨询:婚姻律师,你们好。我跟我妻子结婚近20年,婚后在深圳有两套房产,都登记在女方名下,如今因为她出轨,我提出离婚。虽然我对她的行为很气愤,但考虑到她有悔改的心态且离婚后无房居住,我可以同意双方各自分得一套房产。但我又很担心,我们签署离婚协议后女方不将房产过户给我,想请问律师,我签订离婚协议能保障住我的房产吗?
【律师解答】
马成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回复如下:
我们在接受当事人咨询及委托诉讼时遇到过很多类似的问题,目前在中国要解除一段合法的婚姻关系(如果一方去世,婚姻关系自动解除,故此处分析的是双方健在的情况下),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夫妻双方通过签署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夫妻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通过第二种法院起诉方式判决离婚并确认房产归属的,很多人都不担心对方不自动履行会给自己造成很大麻烦,毕竟后期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但通过离婚协议方式离婚的当事人,其顾虑是最大的,因为离婚协议并不自然具有强制执行力。在此金牌婚姻律师团队针对您的问题就如何确保离婚房产分割后成功过户问题作如下分析,供您参考:
一、离婚协议当合法有效,权属分明,具有可执行性
通过协议方式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最重要当属离婚协议,此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若想要确保自己将来的权利,首先离婚协议的内容就必须完整规范,合法有效具有可执行性,例如房产归谁所有,房贷如何偿还,多长时间办理免税登记,怎么配合办理过户,如何补偿,违约责任等等均需详细约定,实践中建议委托专业离婚律师代书,确保离婚协议无法律漏洞。
二、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首先当起诉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夫妻协议离婚后,若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另一方要想争取自己的权利,则需到对方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确定离婚协议法律效力。此类诉讼中法院就会针对离婚协议的签署是否为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存在法律风险进行审核,这些都会影响到离婚协议效力的认定,这也是第一点分析时提醒一定要请专业人士代书协议的原因,否则未曾学过法律知识亦无实操经验的当事人在百度上copy的协议就极可能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
三、法院判决确认离婚协议效力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离婚房产过户的强制执行,如果该房产没有贷款的,可以申请法院直接强制过户;但如果房产还有贷款,则需要在诉讼前或申请执行中偿还全部贷款取得完整产权后,法院才会向房产登记机构下发强制执行通知书,此时房产登记中心才可在女方不签字的情况下过户至您名下。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224383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