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六成离婚案件调解和好秘诀何在

日期: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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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同意调解一下吗?”

  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罗某和张某这对结婚没几年的夫妻一气之下来到山东省宁津县民政局,准备办理离婚手续。

  在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引导服务大厅,民政局工作人员艾传平正在征求双方的意见。

  “我不想离婚,同意调解!”女方罗某当场表示。

  看到妻子的态度,本来一心“扯证”的张某顿了顿,说道:“那就调解看看吧。”

  之后,这起案件被分流至家事纠纷化解区,调解员李宁宁把双方领到调解室,情理法相结合,既指出了男方的不足,也提示女方多多谅解,三下五除二,就给当场调解和好了。

  这是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日常工作中的一幕。这一中心是在宁津县委大力支持下,由宁津县人民法院主导,联合妇联、民政局等七部门建立,中心占地1000平方米,包括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探视中心、家暴庇护中心,还有一处标准化家事法庭。

  数据显示,中心自今年8月16日试运行至今,共受理369件离婚案件,其中调解和好214件,占57.99%;在民政局办理离婚155件,占42.01%。调解效果非常明显。

  11月15日,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揭牌。中心设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分设婚前服务区和家事纠纷化解区,将婚前培训与家庭纠纷化解全部纳入其中。


  离婚数量增幅大社会影响大

  介绍宁津县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之路,院长王慧从一个案子讲起。

  2015年2月,宁津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女方因为家庭矛盾将男方起诉。在把原、被告叫到审判庭内了解案情进行调解时,女方不经意站在了原告席旁,男方本来情绪比较激动,看到女方站在原告席上,情绪一下失控,冲着法官怒吼:“凭什么她是原告,我们闹别扭都是她造成的,我还想告她呢?”说完摔门而去。

  未曾预料的站位,破坏了一次调解的机会。如何从细节处着手为当事人营造一个温馨的环境?2015年4月,宁津县法院创建了亲情沟通室,设立了孩子玩耍区,建立家庭客厅式布局,室内摆放沙发、电视等居家家具,电视播放由法院制作的家庭美德教育宣传片,使离婚双方能够以心平气和的态度进行沟通交流。

  2016年,宁津县法院被确定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

  “我们建立了‘家事法庭’,改变原有‘法台式’过于威严的状态,变为家庭客厅式,原被告称谓改为‘妻子、丈夫、父母’,在法庭内配置沙发、电脑、电子显示屏、饮水机、鲜花、纸巾、书画等家用设备和用品,尽量彰显浓厚的家庭氛围。”王慧说,法庭内还设立了“心园工作室”,让家事调解员和婚姻咨询师进行情感修复工作。

  同时,宁津县法院成立了两个专门的家事法庭,重组了3个审判团队、3个家事法官工作室。并且,法院形成了一套符合婚姻矛盾化解的庭审程序,作为独立程序实际运用到家事审判之中,特别是首创了“情感修复程序”。

  情感修复程序设置在法庭调查以前进行,精心设计七个环节,分别为:音乐相伴、宣教短片、情感五表、生活影像、结婚录像、以案普法、“心园”调解,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最终化解夫妻双方的矛盾。

  改革并没有止步。“2018年6月,我们针对全县近五年的离婚案件进行了统计分析,发现离婚数量每年增幅达到15%以上,占到结婚总数的52%以上。在离婚案件中,有婚生子女的占86%以上,数据惊人。”王慧说,家庭的和谐不仅影响社会的稳定,也影响着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家事综合服务中心便是在这一背景下成立的。


  以自愿为前提不违背离婚自由

  宁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位于办公楼二楼,一出电梯便是一面展示幸福婚姻和家庭和谐的文化墙。往左一拐,便到了引导服务大厅,里面的咨询台是分流处,若是结婚,便前往婚前服务区;若是离婚,便前往家事纠纷化解区。

  墙上张贴的一张《告家事当事人的一封信》中写道:对于离婚的当事人,无论是到法院起诉离婚,还是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离婚登记的,均应当通过家事综合服务中心调查、调解,并尊重自愿给予不少于二十天的冷静期后,按照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那么,宁津县家事综合服务中心的这些做法是否违背法律?

  “这都是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进行的。”宁津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郑福强说,调解并非强制性的,前提必须是双方同意,若是当事人不同意调解,那就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不过,郑福强坦言,从实践看,当事人基本上都同意调解,“调解程序对‘冲动型’离婚的案件特别管用。据不完全统计,冲动离婚占比大,真正想离婚的还不到20%”。

  之后,离婚当事人便来到家事纠纷化解区。记者看到,这是一个敞开式的服务大厅,共有11名专职调解员,分为三个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案卷整齐地摆放在台面上。

  “这些调解员以前都干过公益事业,对调解纠纷既专业又热心,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郑福强说。

  其实,并不是这11个人在“战斗”。宁津县法院还在乡镇、村从事妇联工作的人员中公开选聘了149名家事调查调解员,并在妇联、团委、关工委、教育局、残联等多个部门中选聘了调解员、调查员。

  “若是需要调查情况,无论是涉及哪个部门还是涉及当事人所在的村居,我们都能够及时和调查员联系,机制上很畅通。”调解员李宁宁说。

  在宁津县法院副院长张云看来,“劝和不劝离”尽管人人皆知,但实践中却没有固定的平台、人员和规范化的流程来做这件事,“家事综合服务中心相当于一个‘台阶’,给双方当事人一个‘缓冲’,让彼此冲动的心静一静,缓和缓和”。

  此外,为了方便群众,宁津县法院在中心开通了网上立案,打造了专业化的家事法庭,对需要进入诉讼程序的,实行调解、立案、开庭“一站式”解决模式。


  婚前幸福三步走预防矛盾

  婚前服务区的布置同样非常温馨。

  “结婚还要考试?第一次听说。”一对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笑着说。

  这是中心为婚前教育进行的专门设计,设为“婚前幸福三步走”,一是幸福启程(婚前培训),由法院、妇联联合专门制作培训短片,重点以婚姻法为主,普及法律常识以及社会公德。

  二是幸福闯关(婚前测试),针对培训的内容,专门制作题库进行“幸福考试”,考试的内容不仅包括婚姻法的相关知识,为了增加趣味性,考题中加入了新人双方共同的爱好等趣味问答,让新人在愉快、温馨的氛围中完成测试,不仅增加了双方的默契度,也普及了法律常识。

  三是幸福誓言(颁证誓言)。生活需要仪式感,是现在年轻一代所追求的新生活方式,中心在颁证誓言上进行了细致的设计,由两位新人手按婚姻法共同宣誓,同时进行摄像,并制成光盘免费送给新人,中心内部也存档,预防今后矛盾出现,作为调解素材之一。

  据了解,“幸福三步走”目的是让登记双方在组建家庭前认识到结婚是人生的又一起点,意味着责任、付出、包容和担当,从源头上预防今后矛盾的出现,增强新人双方的责任感。自8月16日试运行以来,中心共接待新人登记594对,婚前培训406对,占68%。

  “相比于法院的诉前和诉中调解,在婚姻登记处进行离婚调解,会更容易,效果也会更好。但长期以来,这块工作做得并不好,于是我们下决心整合各部门力量设立家事综合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专职人员来做好这项工作,并与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进行无缝衔接,共同助力于家庭稳定社会和谐,这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是不谋而合的。”宁津县委副书记毕志国说。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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