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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书往往给人感觉是生硬冰冷的,但是近日瑞昌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判决一起离婚案时,却在判决书中加了一点“料”,从而使得这份判决书充满了浓浓的人情味,引起了网友点赞。
妻子两次起诉离婚
1991年,朱小珍(化名)经人介绍,与杨大山(化名)相识,确定恋爱关系后结婚。婚后,两人也曾过了一段甜蜜的家庭生活,并先后生育了三个子女,一家人其乐融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家庭生活压力的加大,夫妻俩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的次数也逐渐增多。三个子女成年后,朱小珍和杨大山感情逐渐生疏,各自在外务工。2017年4月,朱小珍向法院起诉离婚,瑞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2018年2月,朱小珍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朱小珍称,由于杨大山脾气粗暴,常常对她拳打脚踢,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子女年幼时,她一直在忍受,现在子女都成年了,但杨大山仍然秉性不改,2017年4月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判决后,双方仍然天各一方,已没有和好可能,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因此再次起诉离婚。
丈夫两次都不同意离婚
瑞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朱小珍与杨大山离婚纠纷一案当日,杨大山并未到庭参加诉讼,但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杨大山在答辩状中称:他不同意离婚,朱小珍在诉状中所述的不是事实,朱小珍身上的伤是在浙江省一工厂做工时落下的,平时他是顾及家庭的。
杨大山表示,他在2011年至2014年都给朱小珍寄了钱,前后共计有十几万元,过年的时候还给家里买了家具。后来因为自己身体不好,挣点钱都用于看病了,才少给了一些,但2015年至2016年他依然给了家里1万多元钱,2017年也给朱小珍寄了钱。后来,因为打朱小珍的电话她不接,就没再寄钱了。“她是在我挣不到钱的时候才对我不好,我今年还给她寄了2万多元钱!”
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瑞昌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小珍、杨大山二人系自由恋爱,结婚后生育子女3人,并将其抚养成人,夫妻俩曾建立起一定的感情基础。后来,夫妻之间由于生活琐事的摩擦渐渐不可调和,导致双方争吵、分居,最终演变为朱小珍两次起诉要求离婚。虽然杨大山为了家庭,一次次请求原告不要离婚,但经过庭审查明,朱小珍离婚的态度十分决绝,夫妻关系已是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完全破裂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法院准许双方离婚。
判决书加点温情的“料”
瑞昌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制作朱小珍和杨大山的离婚判决书时,特意加了这样一段话:“人生是一个追求幸福的过程,被告为了家庭不同意离婚,说明被告对原告还是心存依恋。但感情不只需要一往情深,还需要对方的美好回应,如果对方的感情已经变冷且去意已决,那么选择放手也是一种爱的方式,因原、被告有共同的子女,建议双方在以后的生活中遇见时要相互尊重。”
主审法官刘福山说,许多夫妻一旦离婚,就行同路人,甚至反目成仇。但是,尽管夫妻已经离婚,毕竟双方还有共同的子女,有子女在,亲情的纽带就还在。如果反目成仇,对双方亲朋好友特别是对子女来说,都是一种伤害,因此,做不成夫妻,还可做亲人,做朋友,这样有利于社会和谐。
这段话在微信朋友圈中传开后,大家纷纷点赞,称赞其为最“温情”的离婚判决书。一名网友说:法官寄语,不仅给人以美的享受和心灵的震撼,而且对于今天倡导的司法为民理念,无疑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来源: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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