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让家事审判有温度法官有温情

日期: 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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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彭水县地处少数民族聚居区,全县绝大部分为苗族土家族,百分之九十为农村居民,家事案件常年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巨变,家事纠纷数量上升,类型多样,面对婚姻家庭领域的新问题、新情况,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处理家事纠纷中,从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出发,积极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改革,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贯穿于家事审判全过程,积极受理案件,耐心细致调解,妥善化解了大量家事纠纷,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夯基础 重内涵 强化组织保障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织细胞,推进家事审判专业化,对解决家庭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所以说,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对于加强社会治理、推进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彭水县人民法院院长秦长春说。

  为顺利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彭水法院于2016年6月出台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设立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在民事审判一庭成立了家事审判合议庭,合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此外,彭水法院还创新设立婚姻家庭巡回法庭,派驻1名家事法官在县民政局办公,就地接待群众咨询,及时受理、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对矛盾纠纷能够及时化解的就地调解并依法达成调解协议,同步完善结案、扫描、录入工作;对调解不成或需要公告或疑难复杂等案件,转由家事审判团队处理,有效分流诉讼案件。2016年以来,婚姻家庭巡回法庭审结案件568件。彭水法院的婚姻家庭巡回法庭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家事审判改革的先进经验,写入了2016年度重庆高院工作报告。

  在完善家事审判机构的同时,彭水法院针对家事纠纷的特点,精心挑选审判力量组建1+2+2的审判团队,即由1名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且有7年民事审判工作经验的员额法官,与2名法官助理及2名书记员组成,并从民政、妇联等单位选任9名女性人民陪审员充实审判力量,着力体现家事审判对柔性司法的需求。

  与普通民事案件不同,家事纠纷大部分涉及感情和心理问题,考虑到这方面因素,彭水法院选任6名具有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担任心理疏导员,通过与县内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婚姻家庭咨询机构、教育机构等实现沟通对接,充实心理疏导人员力量,目前已对365名当事人开展了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在5个人民法庭各确定1名员额法官专办家事案件,实现家事案件的归口审理。

  2017年11月,彭水法院引入心理测评系统,同时设置专门的心理测评室,经过近3个月的调试于2018年2月上线运行,正式将心理测评系统应用于家事审判中,纵深推进彭水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心理测评系统囊括了“家庭功能与家庭关系”在内的11种类型共计91项量表,参评人通过作答各量表项下心理测评问卷,由心理咨询师根据生成的测评报告对参评人员的心理健康、人格特点等进行研究分析。

  截至2018年2月,彭水法院家事审判团队通过细致分析、深入研究和反复论证,重点依托OLSON婚姻质量问卷(ENRICH)、家庭环境量表(FES)等量表,成功引导了5位家事案件当事人参加测评,根据系统生成报告进而得出专业的心理测评结果和建议,有效辅助了审判人员更深入地了解家事案件当事人双方所处的感情状况、家庭环境和家庭关系,将心理学与审判实务有机结合,逐渐实现该院对审理家事案件更加精细化、专业化的要求。


  建机制 重合作 促进开放联动

  为深入开展家事审判试点, 2016年6月彭水法院出台《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家事案件审判制度及家事纠纷综合协调等机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家事审判不能是法院一家的“独角戏”,彭水法院建立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村组的家事调查、调解网络。在全县各乡镇选任熟悉民族风俗、乡村习惯、具有较高社会威望的459名基层干部作为家事调查员。与县妇联共同选任热心调解、公道正派、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341名妇联骨干担任家事调解员,建立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名册,明确“两员”选任条件、回避原则、工作要求、保密义务及禁止性规定。目前,“两员”的工作模式为由彭水法院立案庭先行委派家事调解员对家事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若调解成功,则由立案庭立案后并调解结案;若调解不成,则由立案庭立案后移送至家事审判团队审理,案件在开庭前由法官助理联系家事调查员,委托调查案件相关情况。若审理后,家事法官认为还有调解可能的,在诉中再行邀请家事调解员协助调解。

  同时,彭水法院与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妇联等部门沟通协调、合作分工,积极筹建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构建全方位的反家暴防治体系。2017年5月,彭水法院组织召开“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县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成立了全市首个“反家庭暴力工作联络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办案联动制度、案件督办制度、法制宣传制度,形成反家暴工作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家事审判调解工作方式方面,彭水法院创新开辟了异地调解模式,对因异地务工长期分居而引发的离婚诉讼,当事人对离婚不持异议且具有调解意愿,但因务工地点较远,比如在新疆、福建、浙江等地,不愿返回参加庭审或调解的,彭水法院从司法为民的宗旨出发,采用委托被告所在地法院进行异地调解的模式进行调解,即由家

  事法官通知原告到场,通过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被告,在核实被告身份且征得双方同意后组织调解。在确定双方已无意愿和好的前提下对其子女、财产等问题依法予以处理,然后形成书面调解笔录通过公函的形式委托被告所在地法院代为核实被告身份,再由被告核对笔录内容并签字确认,然后由受委托地法院将笔录寄回彭水法院,实现异地调解。自家事改革以来,彭水法院成功委托外地法院实现异地调解离婚案件11件。


  转理念 重服务 坚持柔性司法

  “家事审判不是冷冰冰的一纸判决,更要注重人文关怀,立足于维护家庭伦理价值观、修复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彭水法院副院长陈霞说,家事纠纷归根结底是爱的延伸,因此,必须要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稳妥处理好每一宗家事纠纷。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家事审判试点法院,审理家事案件,彭水法院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与尊重当地善良风俗相结合,在宣告婚姻无效、撤销或以同居案件处理时,作人性化的说理,不是动辄以违法为由强行处罚或生硬教育,在离婚标准的掌握上尽量与少数民族离婚习惯吻合。

  除了注重本地实际之外,彭水法院还注重吸收借鉴家事审判明星法院先进经验,认真贯彻调解优先、不公开审理、当事人亲自到庭、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等原则积极开展家事审判工作。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以来,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避免了不明真相或情绪激动的亲属发生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通过随案发放《家事案件特别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家事纠纷因具有人身关系上的特殊性,本人到庭参加诉讼更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准确裁判,自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以来,除公告案件外,其余家事案件当事人亲自当到庭率为78%;

  对涉及子女抚养的案件,通过委托调查了解孩子的抚养现状,尊重适龄孩子的意见,并注重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降低因父母离异等因素对孩子造成的不良影响。

  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彭水法院积极创新,开拓发展,积极推行离婚冷静期制度,以当事人自愿申请与法院根据案情主动适用相结合,随案发放《离婚冷静期申请书》,由当事人申请并提出冷静期感情修复方案,离婚冷静期适用率为21%。

  家庭暴力行为对家庭成员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同时给社会带来了不定因素。彭水法院努力探索家庭暴力案件审判机制,积极创新举措,加强法律干预,全力杜绝家暴现象再升级,用司法为涉家暴案件的受害者开辟了温暖的港湾。在协助对口扶贫的善感乡农纲村建立起了该乡第一个“家庭暴力投诉点”,由专人负责接待家暴投诉人并为其提供相应的帮助。

  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家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彭水法院积极探索人身保护令发挥作用的有效方式,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当事人的教育,尤其是在送达人身保护裁定书时,注重释明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性质和意义,使申请人认识到家庭暴力的错误,真心实意地自愿遵守保护令内容,依法有效制止家庭暴力并防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2016年12月1日,彭水县法院发出了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陈某殴打、威胁、骚扰、恐吓、跟踪李女士及其相关近亲属,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这是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落地后,该县首个“获益者”。


  广发动 重实效 加强宣传教育

  家事纠纷越来越复杂,彭水法院多形式开展家事团队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家事团队成员业务能力。该院每年组织召开“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骨干培训会”,着重对“两员”的工作意义、工作内容和工作技能进行培训,强化对家事审判辅助人员的培训和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宣传。

  为妥善化解家事纠纷、充分发挥纠纷联动合作机制作用,彭水法院制定《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试行)》和《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试行)》,并通过培训会对“两员”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使“两员”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工作流程,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6年11月,彭水法院组织家事法官就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妇联骨干进行了专题培训。该院制定了《施暴前科备案登记表》,交由各单位和组织监督填报,并及时给予受害人帮助。为进一步让群众了解反家暴的必要性,该院召开反家暴专题新闻发布会,组织家事法官对农村留守妇女就反家庭暴力法进行讲解答疑8次,播放首部反家暴微电影12次,发放反家暴宣传单351册,让老百姓从意识上重视家庭暴力,形成全民反家暴态势。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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