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得买房:韩新婚夫妇买房居住比例大幅增加

日期: 2018-04-04
浏览次数: 419

(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中新网4月3日电 先买房还是先结婚?这是年轻人始终绕不开的问题。据韩媒报道,据韩国统计厅近日发布报告,韩新婚夫妇中,住在自家房子里的比例超过全税租房比例。韩媒称,近来,若没房子,人们越来越倾向于推迟甚至放弃结婚。


  4月2日,韩国统计厅发行了《KOSTAT统计+》,据该创刊号中的《婚后会住什么样的房子,为什么搬家》报告显示,在婚龄不满1年的新婚夫妇住宅拥有形态(2015年)中,新婚夫妇拥有自住房的比例为37.7%,超过占据35.1%的全租房比例。而5年前,全租房比例还远超自住房的情况。


  同时,在婚龄不满5年的夫妻中,拥有自住房与全租房的比例,也从2010年的45.6%和33.2%变为2015年的50.6%和27.4%。


  当然,韩国新婚夫妇的住宅拥有形态存在地域差异。2015年,婚龄不满5年的新婚夫妇拥有自住房的比例,在房价较高的首尔为31.3%,首都圈为37.0%,而在房价相对低廉的非首都圈高达52.8%。


  韩国统计厅分析认为,这是由于对婚姻的认识和形态已从“先结婚再买房”演变为“先买房后结婚”。另外,韩国统计厅补充称,较之上一代,养老金充足的婴儿潮(1955至1963年生)一代会为子女置办结婚住房,加之韩国政府推出了新婚夫妇特别购房等支援政策,均对提高新婚夫妇自住房拥有比例产生了影响。


  随着子女的成长,越来越多的韩国人在搬家时倾向于考虑教育环境。2015年人口住宅总调查样本调查资料显示,在分析不同婚龄的夫妇住宅特征和搬家的主要原因时,发现教育对搬家影响最大的时期是婚后5至19年,占比8.8%。


  韩国夫妇拥有自住房的比例随婚龄的增长而持续增加,但若婚龄到了35年以上,居住面积却呈现下降趋势。婚龄20至34年左右时,子女独立、夫妻退休,从这时开始,家庭规模逐渐变小,若婚龄为35年,一人家庭的比重则上升至3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2243832604

Cases / 相关案例
2026 - 03 - 18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半个多世纪的厮守却落得晚年的不堪当一方身患重病而另一方却不给钱治病法律会怎样判决一、案情简介八旬老人李某与孟某结婚六十多年,夫妻感情一直不好,长期分居,婚内亦未能生育子女。孟某与养子在南方做生意...
2026 - 03 - 18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生活、教育、医疗孩子成长处处需要钱母亲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父亲却当成“自由支配金”女儿请求判令支付剩余抚养费母亲要求转付实际抚养人一、案情简介陶某(男)与侯某琴(女)于2012年、2014年、20...
2026 - 03 - 10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当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受阻导致监护权无法实现抚养方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请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一、案情简介蒋某(女)与方某(男)原系夫妻关系,共同...
2026 - 03 - 10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一、案情简介2013年,小卢的父母协议离婚了,双方约定小卢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如果工资上涨要增加抚养费,医疗费父母平均分担。但小卢认为父亲并未按双方约定支付抚养费和医疗费,...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