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共有房产 另一方拒绝履行合同获支持

日期: 2022-06-01
浏览次数: 6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韩女士与李先生是夫妻,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韩女士名下。后夫妻将该房屋出租,租赁期间李先生称该房产想要对外出售。租客小王得知后表示愿意购买,并与李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韩女士以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并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租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也知晓该事实。李先生未经韩女士同意,自行签订合同,且未得到韩女士的事后追认,属于无权处分,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对韩女士不发生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出售、购买房屋等改变家庭及其成员生活状况的重大家事应由夫妻共同决定。此外,以下行为也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


  一是不动产交易和与自身经济实力不符的大额交易行为。由于我国不动产交易所涉金额较高,且与夫妻双方生活息息相关,理应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同时远超出夫妻双方经济实力的大额交易行为,由于不满足适当性要求,也不在日常家事生活需求的范围内;


  二是大额金融投资行为。金融投资理财行为可能面临较大风险,一旦失败对于夫妻生活影响较大,因此应当经过另一方授权;


  三是分居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分居后日常家事代理权即终止。因为夫妻分居后一方所从事的交易活动不再以满足家庭共同生活需求为目的,因此不被认定为日常家庭生活需求。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News / 相关新闻
2024 - 02 - 21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基本案情  2020年7月10日,宋某某(孩子爷爷)向某保险公司电子投保购买年金保险一份,投保人为宋某某,宋某乙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的客户经理为赵某某(孩子母亲),保费为100万元,保...
2024 - 01 - 18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儿子的墓碑被他人用铁锤砸坏,古稀老人该如何维权?近日,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侏儒人民法庭审结了这样一起特殊的人格权纠纷案。法院认为,铁锤砸坏的不只是墓碑,更是对死者近亲属财产权、祭祀权的...
2023 - 12 - 2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亲人去世后,因抚恤金分割问题,老人与儿媳、孙女闹上法庭,死亡抚恤金是否属于遗产,又该如何分割?  一、案情简介  张某甲系张某乙之父,王某系张某乙之妻,张某丙、张某丁分别系张某乙的长女、次...
2023 - 11 - 0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本应是温暖的港湾,对于家住北京市西城区年近八旬的范老太,家却成了充满硝烟的战场,儿子的辱骂、威胁让范老太不堪其扰,无奈起诉至法院。家庭暴力不是家务...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联系我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1769821833@qq.com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