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女子“离婚不离家” 获分割前夫数百万遗产

日期: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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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了离婚证,仍然过着同居生活,前妻陷入争夺前夫数百万遗产的尴尬中……


  家住界首市沙北某镇的私企老板李宏(化名),从事生产加工塑料制品数年。在他的经营下,企业效益逐年上升。然而,就在事业如日中天之际,2015年3月,李宏突发脑溢血不治身亡。他的突然离世,不仅让家人承受悲痛,其数百万元的遗产,也给继承人带来了难题。


  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分别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李宏的妻子王文英(化名)跟他已于2010年协议离婚。李宏的父母认为,遗产的继承没有儿媳的份儿,只能由孙女和老两口来分。


  王文英则表示,虽然她与李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不离家”,两人带着女儿始终在一起居住,在遗产中应该有自己的一份。在矛盾中,昔日和睦相处的儿媳和公婆反目成仇,“战火”不断升级。最终,这起遗产纠纷闹上了法院。


  界首市法院通过调查核实,王文英在离婚后和李宏感情一直很好,多年如一日地照料前夫和女儿的生活起居,在外人看来,两人仍是一对“夫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权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因此,前妻王文英可以继承部分遗产。据此,法院作出判决,李宏所有的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35.92%的股权由王文英继承5.92%,剩余的30%股权由李宏的女儿、父亲和母亲各继承10%。同时,将李宏生前的银行存款也按照比例进行了分割。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没有上诉。


      (来源:万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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