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子婚内出轨骗妻离婚 其实都是骗局

日期: 2019-07-31
浏览次数: 35

(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7月29日,济南中院公布了这样一起涉“婚外情”案件:在外暗度陈仓,与小三怀上私生子,为骗妻子离婚,济南一“渣男”谎称躲避二胎罚款“假离婚”。离婚后,妻子发现背后的骗局,进行起诉“反攻”。


  2009年11月30日原、被告登记结婚。婚后原告李敏生子刘强。婚姻存续期间,被告刘东与其他异性赵某存在不正当性关系,并致赵某怀孕。原告李敏再次怀孕,被告刘东谎称“躲避二胎罚款,假离婚”。2015年1月13日原、被告在济南市历城区民政局达成离婚协议,并领取离婚证。原告李敏离婚后生下二孩刘坤,其要求复婚时被告刘东拒绝。随后原告李敏发现赵某生一女孩刘茹,现刘茹同原、被告及刘强、刘坤落在同一户口簿上。


  原告李敏向法院诉讼请求被告刘东支付精神损害抚恤金50000元,原告李敏要求被告刘东给予其经济帮助。


  记者了解到,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李敏要求被告刘东所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以及经济帮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济南中院经审理判定,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以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夫妻之间的相互忠实,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


  本案中刘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且致双方离婚后4个月便与他人生育一女。李敏虽未举证证明刘东在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情况,但刘东的行为违反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同时双方均居于同一乡镇,居住地较近,人际交往范围多有重合,刘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客观上使李敏的人格尊严受到严重贬损,若李敏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和经济上的补偿,显然违反民法的公平原则。


  据此,济南中院结合刘东的过错程度以及给李敏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和影响,判决刘东向李敏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原告要求经济帮助应在离婚时提出,且其陈述月收入3000元足以满足日常生活,法院对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长点心吧,法律不认“假离婚”!


  现实生活中,有市民曾表示,听说周围发生过为了购房或谋取更多利益,而进行的“假离婚”情况。但记者曾对此多次向法律人士了解,得到了这样的结论——在法律中根本不存在“假离婚”这个词汇。因为离婚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还是法院判决,都会按照双方意思表示。在第三方看来,所谓的“假离婚”,其实都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从救急途径上来说,不可能存在因为一方受到欺骗,继而恢复婚姻关系的可能。


  特别是在涉及经济利益关系的问题上,主动提出“假离婚”的配偶一方,可能会借机转移财产,及至被骗一方发现时,往往是人财两空,从法律上又很难找到救济途径。


  毕竟承认假离婚,就意味着双方曾试图通过不法途经,获取一些共同利益,而即使在此过程中被骗,也需要为自己的“不智”,缴纳“智商税”。


       (来源:新华网)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News / 相关新闻
2024 - 08 - 16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丈夫婚内向“第三者”赠与财产  离婚后前妻要求返还  还能追回吗?  法院会支持吗?  来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  妻子小廖(化名)与丈夫小钟(化名)于2004年...
2024 - 07 - 26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  上门女婿往往住在女方家中  对女方父母承担相对更多的赡养  不是亲儿,胜似亲儿  到遗产继承时,他们有份吗?  一、案情简介  1993年,徐某作为上门女婿和周某...
2024 - 07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夫妻俩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  孩子由男方抚养。  几年后,  女方一纸诉状将男方告上法庭,  要求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孩子更换姓氏。  法院会支持吗?  一、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女)...
2024 - 07 - 09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妻子以丈夫患精神疾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面对此种情形,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于2017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举办婚礼,后二人...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联系我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1769821833@qq.com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