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离婚丢人,现在见怪不怪!农村青年“快餐式婚姻”蔓延

日期: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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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与城市相比,农村作为典型的熟人社会,曾将离婚视为“另类”。但半月谈记者最近走访时发现,农村80后、90后离婚率呈升高趋势,婚姻“保质期”缩短。

  基层婚姻调解员和多数群众认为,应重视农村青年离婚率上升这一现象,尤其需要关注农村年轻夫妻离婚后其子女的抚养、教育等社会问题,并加强引导,逐渐转变社会风气,助推乡风文明建设。


  以前离婚丢人,现在见怪不怪

  “以前大家都觉得离婚是件丢人的事,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我家亲戚就有两对小年轻离婚的,结婚时间都没有超过3年。这样的‘快餐式婚姻’越来越多了。”宁夏吴忠市盐池县农民尤芳(化名)说。

  尤芳说的情况并非个例。宁夏某县去年诉讼案件的三分之一左右为离婚案件,达1100多件,其中80后、90后离婚案件占比约60%,而农村年轻夫妻离婚案件占全县80后、90后离婚案件的三分之二左右。多位基层法官反映,近几年,农村年轻夫妻离婚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去年8月份我被聘为婚姻调解员以来,一共调解了80多对夫妻。其中,进城务工、结婚5年左右的农村年轻夫妻居多,有孩子的年轻夫妻容易调解,没孩子的比较困难,20%的调解成功率已经是很高了。”基层婚姻调解员李玉芳说。

  农村夫妻离婚原因复杂,但最主要的是经济问题和感情问题。宁夏部分农村彩礼较高,结婚花费大、欠债多,给家庭造成沉重负担。部分男青年婚后缺乏责任感,导致家庭收入有限,加上一些女青年进城后产生攀比心理、物质需求增多、家庭开销大,一些年轻夫妻因经济压力较大而产生矛盾。

  部分因相亲结识并“闪婚”的农村年轻夫妻因婚前双方了解不够,或婚后两地分居而产生感情问题。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志兵说,有些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缺少关爱,但现实可能是男方要养家就得外出工作,要长期陪伴就难以养家,是两难的选择。


  “一个月的婚姻坑惨了一家人”

  半月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法院审理的90%左右离婚案件,均由女方提起诉讼,这在农村年轻夫妻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基层法官直言:“娶个媳妇掏空了一家子,不疼人也得疼钱。”

  吴忠市同心县农民周娟(化名)大儿子4年前结婚,半年后离婚。如今周娟的大儿子仍未成家,而当地彩礼已从4年前的5万元左右飙升到现在的13万元左右,这使得全家人压力陡增。“农民收入有限,彩礼又一直上涨,越拖越娶不起,真把我们头发都给愁白了。”周娟说。

  此外,农村夫妻离婚后,男方再婚难度高于女方,要承担更多的精神压力。4年前,盐池县农民王建国(化名)的小儿子结婚约一个月便因女方原因离婚,尽管女方退还了彩礼等,王建国一家仍然损失了10万元左右。更重要的是,因离婚“坏了名声”,头婚的找不上、找二婚的不甘心,王建国的小儿子至今仍未成家,“一个月的婚姻坑惨了一家人”。

  因离婚案件,宁夏部分地区曾出现男方自残的现象,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会发生命案。

  离婚“双输”的结果让女方也深受其害。半月谈记者采访了解到,宁夏不少农村年轻夫妻因男方家暴、染上赌博等恶习而离婚,个别离婚案件中还出现了男方要求女方支付“分手费”的现象。

  与此同时,农村年轻夫妻离婚后,因经济条件有限或再婚等因素,孩子往往交由老人看管。何志兵说,夫妻离婚之后再婚,孩子得到的关爱会更少,加上原生家庭破裂的影响,孩子容易出现心理问题,严重的可能会引发未成年人犯罪。


  让农村婚姻的“节奏”慢下来

  基层法官、婚姻调解员及群众普遍认为,应重视农村年轻夫妻离婚率上升及其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并通过引导教育,扭转社会风气,助推乡风文明。

  一些基层法官、婚姻调解员建议,农村青年的婚姻大事应“拉长战线”,将婚姻建立在男女双方相对成熟、互相了解、拥有一定感情、愿意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的基础上。政府及相关社会组织应通过各种方式对农村备婚青年进行“婚前辅导”,帮助他们增强婚姻的稳定性。

  不少基层干部提出,应加强对农村离异家庭儿童的关爱。农村离异家庭儿童,包括进城务工离异家庭儿童,大多由老人照看,他们作为特殊弱势群体,除了父母关爱,也需要学校、社会组织等的关怀、帮助,防止他们误入歧途。

  同时,持续加强乡风文明建设。通过宣传引导,以更大力度抵制高价彩礼,帮助农村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增强婚姻责任感,逐渐转变社会风气。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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