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起诉离婚居然谁都不要小孩?法院:不准离!

日期: 2019-05-07
浏览次数: 33

(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近日,江苏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岔河法庭对一起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案件判决不准许离婚。


  2015年5月,如东小伙孙某和安徽姑娘鲍某结婚,婚后两人生了一个儿子。但是好景不长,夫妻二人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感情逐渐产生裂痕。今年1月,鲍某到如东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孙某离婚,同时要求孩子由男方抚养。庭审中,孙某表示同意离婚,但也不愿意抚养婚生子。


  如东县人民法院岔河法庭庭长柳小进表示,这种不顾惜婚生子或者婚生女的身心健康,说不要抚育小孩的父母确实是很不负责任的。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陪伴,原被告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矛盾在所难免,但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最大限度让步于子女的利益,让子女享有更多的父爱、母爱,共同为其提供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此案中,由于夫妻双方未解决婚生子的抚育问题,法院对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不予支持。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柳小进表示,法院接下来会定期和双方的父母或者是小孩的父母本人进行联系,看看小孩本人最近的情况。如果夫妻两人确实不能和好,还会涉及到再起诉离婚等等的这些情况,法院希望在这段时间中他们对小孩的抚育问题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妥善的解决小孩的生活和学习。


       (来源:看看新闻)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News / 相关新闻
2024 - 08 - 16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丈夫婚内向“第三者”赠与财产  离婚后前妻要求返还  还能追回吗?  法院会支持吗?  来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  妻子小廖(化名)与丈夫小钟(化名)于2004年...
2024 - 07 - 26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  上门女婿往往住在女方家中  对女方父母承担相对更多的赡养  不是亲儿,胜似亲儿  到遗产继承时,他们有份吗?  一、案情简介  1993年,徐某作为上门女婿和周某...
2024 - 07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夫妻俩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  孩子由男方抚养。  几年后,  女方一纸诉状将男方告上法庭,  要求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孩子更换姓氏。  法院会支持吗?  一、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女)...
2024 - 07 - 09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妻子以丈夫患精神疾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面对此种情形,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于2017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举办婚礼,后二人...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联系我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1769821833@qq.com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