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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 (记者 张莹)如果规定1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能挽回更多的家庭吗?近期,备受关注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拟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引发广泛热议。草案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次拟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规定写进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这意味着“离婚冷静期”的做法将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它对于冷却双方情绪、化解婚姻危机、维护家庭稳定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已有上海、四川、河南、山东、广东、黑龙江、陕西、云南等至少8地的部分基层法院,尝试实行3至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效果 上海试行“冷静期”挽回四成破碎家庭
为了让当事人更加理性地面对自己的婚姻,近些年来,司法部门已经在尝试探索。据不完全统计,“离婚冷静期”这一举措至少已经出现在8个省份的多个地方基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实践中,分别为:上海、四川、河南、山东、广东、黑龙江、陕西、云南。
其中,河南、上海、四川安岳三地均为较早实施这一举措的地区,并且已发布相关统计数据。
根据公开报道检索发现,河南省是国内首个尝试“离婚冷静期”举措的省份。2016年,河南在部分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河南省两会上,原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作报告时说,河南法院坚持劝和不劝分,对双方一时冲动、有和好可能的离婚案件,设立3至6个月“冷静期”,挽救了2.2万余个濒临破裂的家庭。
上海市同样在2016年就尝试“离婚冷静期”制度,在2016年6月至10月五个月期间,上海有67起离婚案件进入了“冷静期”,经过法庭努力,成功挽回了27个濒临破碎的家庭,约占进入“冷静期”离婚案件的40%。
2017年3月8日,四川安岳县法院向一对“85后”夫妻发出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让双方回家“冷静”三个月。这是四川省发出的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三个月“冷静期”满后,女方提出撤诉申请。据安岳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蒋新儒表示,5个月底盘的时间内,他们共发出约20份《离婚冷静提示书》,目前已有10多份到期,到期的约90%未再提出离婚。
今年7月16日,广东省高院发布指引,全面实施离婚冷静期,以后广东省范围内的离婚案件,几乎都会引入“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广东高院设置了两种冷静期,一个是“情绪约束冷静期”,另一个是“情感修复冷静期”。
多地试行“离婚冷静期”制度
河南
2016年河南开展试点工作,在一些基层法院的离婚诉讼中,试行3至6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制度。
上海
2016年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综合审判庭首创探索在离婚案审理中设立“冷静期”。
四川
2017年,四川安岳县法院发出为四川省第一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为期三月。
黑龙江
2017年,黑龙江发出首份《离婚冷静告知书》,为期一个月。
陕西
2017年陕西丹凤县法院庾岭法庭发出陕西首份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云南
2017年,云南4家法院强推“离婚冷静期”,期限为六个月。
山东
2017年,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在全市首推离婚冷静期制度。
广东
今年,广东高院指引全面实施离婚冷静期。
设定 “冷静期”通常适用于登记离婚 遏制轻率离婚行为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网上引起不小的争议,舆论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势,有部分网友鼓掌叫好,也有人称其干涉婚姻自由。那么究竟为何设定离婚冷静期?
离婚大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登记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通常情况下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登记离婚。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认为,这次草案之所以在登记离婚过程中设置冷静期,而没有在离婚诉讼中设置冷静期,是因为立法者主要是考虑到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诉讼本身有一定的期限要求,并不像登记离婚那样必须即来即离,办案本身就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离婚当事人,可以有必要的时间冷静思考,因而在离婚诉讼中设置冷静期的紧迫性、必要性没有在登记离婚程序中明确冷静期那样迫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指出,之所以规定1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是因为现在的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稳定。
“设定离婚冷静期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婚姻稳定性,遏制轻率离婚行为的发生。”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民法室主任谢鸿飞介绍,1个月的期限是协调两种价值的结果:一是离婚自由,二是保障婚姻稳定。
发放 广东:申请一方需提供修复计划
此外,《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离婚冷静期通知书并不是随便就能发放的,青岛胶州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刘红介绍,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遗弃、虐待、赌博、吸毒等较大恶习,就不适用于“离婚冷静期”。
在广东省发布的《广东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程序指引》中也对此进行界定:“当事人在冷静期内有家庭暴力、转移财产、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终止冷静期。”除此以外,广东省对于诉讼离婚的冷静期还做了配套规定:申请冷静期的不愿离婚的一方,需要提供修复计划,如果在冷静期期间没有按照计划履行,那么就可以成为情感破裂的证据,对其不利。
对于法院来说,一起离婚案件究竟要不要进行调解,取决于这段婚姻是不是已经“死亡”,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负责人蒋新儒表示,对婚姻状况进行诊断,是死亡性婚姻还是危机性婚姻。初步判断为危机性婚姻的前提下再来看是不是冲动性,原则上考虑给他们冷静的期限,理解为离婚冷静治疗期。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并未破裂,而只是因为生活纠纷而产生了离婚冲动,那么这种离婚案例是可通过调解来挽回的,而对于法院来说,挽回并未实质破裂的婚姻,也有着积极的社会意义。
(来源: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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