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够的爱让单亲家庭孩子健康成长

日期: 2018-02-11
浏览次数: 50

(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11岁女孩雯雯最近两个月情绪波动大,容易跟同学、老师闹矛盾。同学不小心碰到她,她就动手推倒同学;老师提问回答不出就哭泣;被批评就跑到操场,怎么劝都不肯回课室。老师尝试跟她聊聊,她也不肯说,实在没有办法了,只能让家人带雯雯去求助心理医生。


  在心理治疗的过程中,雯雯说出最近情绪波动大的原因,原来她的父母在闹离婚。“医生,他们每天在家里吵架,还不如离婚。其实班上也有好几个同学的父母都离婚了,他们都会安慰我,说慢慢习惯就好了。但我心里憋得难受,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据了解,2007-2016年十年时间,中国离婚人数累计达3062.8万对,累计增长率为98.1%。逐年增加的离婚率,引发另一个社会关注的话题:单亲家庭孩子该如何健康成长?


  笔者认为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的孩子还是可以健康成长的。相对于一个父母相爱的家庭,单亲家庭对孩子的成长环境,确实有缺陷:父母双方吵架不断、不允许孩子接触非抚养权一方的家长、把离婚的责任归结于孩子身上等,都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想让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孩子健康成长,就要做到以下几点:


  告诉你的孩子:“爸爸妈妈离婚并不是你的错,只是我们觉得彼此间不能继续相伴走下去,但我们永远是你的父母,你也永远是我们最珍贵的孩子。”父母不要将离婚的责任推到孩子身上,这对孩子的心理会造成巨大的伤害,他可能永远生活在“内疚”和“负罪感”中。


  父母及双方的亲戚朋友,不要在孩子面前彼此仇视、辱骂,这可能使孩子产生敌对情绪,若孩子总是带着敌对的情绪,会进一步影响到孩子日常生活、学习和人际关系。


  父母离婚了,也要给予孩子足够的爱,这能减少分离对孩子产生的伤痛。


  孩子成长需要父母双方的积极参与,父母能给予孩子不同的品质,如果我们否认父亲或者母亲角色对孩子的影响,就会限制孩子成为一个完整、健康的人。


  如果孩子年龄尚幼,由父母一方抚育(父亲或母亲),另一方未能时常探望,抚育方(父亲或母亲)应引导孩子与家庭异性亲属(如由母亲抚育,与家庭关系较亲密的舅舅)建立亲密关系,以使缺失方的角色得到补偿,这也有助于孩子朝着完整、健康的人格方向发展。


  (来源:中山商报)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2243832604

News / 相关新闻
2024 - 08 - 16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丈夫婚内向“第三者”赠与财产  离婚后前妻要求返还  还能追回吗?  法院会支持吗?  来看今日案例  基本案情  妻子小廖(化名)与丈夫小钟(化名)于2004年...
2024 - 07 - 26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  上门女婿往往住在女方家中  对女方父母承担相对更多的赡养  不是亲儿,胜似亲儿  到遗产继承时,他们有份吗?  一、案情简介  1993年,徐某作为上门女婿和周某...
2024 - 07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夫妻俩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  孩子由男方抚养。  几年后,  女方一纸诉状将男方告上法庭,  要求法院变更孩子抚养权并要求孩子更换姓氏。  法院会支持吗?  一、案情简介  原告张某(女)...
2024 - 07 - 09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妻子以丈夫患精神疾病、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面对此种情形,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于2017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举办婚礼,后二人...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联系我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1769821833@qq.com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