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共有房产 另一方拒绝履行合同获支持

日期: 2022-06-01
浏览次数: 3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韩女士与李先生是夫妻,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韩女士名下。后夫妻将该房屋出租,租赁期间李先生称该房产想要对外出售。租客小王得知后表示愿意购买,并与李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韩女士以该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李先生未经其同意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并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租客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也知晓该事实。李先生未经韩女士同意,自行签订合同,且未得到韩女士的事后追认,属于无权处分,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对韩女士不发生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出售、购买房屋等改变家庭及其成员生活状况的重大家事应由夫妻共同决定。此外,以下行为也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


  一是不动产交易和与自身经济实力不符的大额交易行为。由于我国不动产交易所涉金额较高,且与夫妻双方生活息息相关,理应在夫妻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同时远超出夫妻双方经济实力的大额交易行为,由于不满足适当性要求,也不在日常家事生活需求的范围内;


  二是大额金融投资行为。金融投资理财行为可能面临较大风险,一旦失败对于夫妻生活影响较大,因此应当经过另一方授权;


  三是分居期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分居后日常家事代理权即终止。因为夫妻分居后一方所从事的交易活动不再以满足家庭共同生活需求为目的,因此不被认定为日常家庭生活需求。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Cases / 相关案例
2023 - 03 - 30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案情简介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恋爱期间经济纠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定,由于文女士未能提供足以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有效证据,无法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承担举证不能责任。法院...
2023 - 03 - 28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三份遗嘱  济南市民秦风与贾芳夫妇育有三个儿子,长子秦平(已去世)、次子秦伟、三子秦新。秦风与贾芳夫妇婚内购买位于济南市某小区房屋一套,产权登记在女方贾芳名下。两位老人去世后,秦伟及妻子...
2023 - 03 - 2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案情简介  吴啸晖是一家装饰公司的老板。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吴啸晖也尝试接触不同的生意,可因经营理念和方法的不成熟,吴啸晖并未如愿,反而拖累原先收益不错的装饰公司陷入资金困难。  为了填补...
2023 - 03 - 21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案情简介  卢某某与贺某某(女)于2015年5月18日在济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2017年11月16日生育一女孩。2018年6月,卢某某与贺某某开始分居,分居后,孩子一直跟随贺某某生...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联系我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1769821833@qq.com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