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上涨 女儿状告离婚父亲要求提高生活费

日期: 2020-06-01
浏览次数: 31

(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5月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少年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6起四川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未成年人因为物价上涨,起诉其已经离婚的父亲,要求增加生活费的案例。


       李某某出生于2003年11月,根据其父母离婚协议,女儿李某某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生活费200元。离婚后,李某某随母亲生活,父亲周某某自2006年起,每月支付200元的生活费,2009年起没有再支付生活费。李某某以物价上涨、教育支出增加等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父亲周某某支付尚未支付的生活费,提高周某某按月支付生活费的标准,并承担一半教育费、医疗费,直至李某某独立生活为止。


       法院认为,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负有抚养和教育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李某某的父母离婚时对抚养费进行约定,周某某按约给付几年生活费后未再给付,应当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抚养费。


       同时,父母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约定的合理要求。随着社会生活水平逐年提高,物价上涨,并且李某某教育费实际需求确实有增加,当年约定的200元生活费已不能满足其日常基本生活需要,因此法院支持增加抚养费的合理诉讼请求。最后法院判决,周某某支付李某某2009年1月至2019年9月生活费25800元。从2019年10月起每月支付李某某生活费500元,并凭正式票据承担原告李某某教育费、医药费的一半,直至李某某独立生活为止。


       省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玥介绍,本案是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给付与增加的典型案例。抚养费是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的重要物质保障,对离异家庭未成年子女尤为重要,抚养费的拖欠往往使他们的生活、教育受到影响,不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本案中,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某支付逾期未付生活费,并综合考虑李某某生活、教育实际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在合理范围内提高了抚养费标准,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川报观察)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Cases / 相关案例
2024 - 02 - 21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离婚了却没谈拢探望权    频繁吵架导致孩子恐慌焦虑  一方诉至法院  法官怎样处理?  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一、案情简介  2018年...
2024 - 01 - 30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夫妻离婚后,负有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可以以对方欠付经济款项为由抵扣孩子的抚养费吗?  一起来看看法院怎么裁判吧  一、案情简介  小明(化名)和小红(化名)分别出生于2011年、2016年,...
2024 - 01 - 30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兄妹之间因探望父母而引发的家庭纠纷作出判决,目前判决已生效。  一、案情回顾  男子金某将妹妹诉至法院,称年迈的父母与妹妹共同居住生活,但自己不知道父母的具体...
2024 - 01 - 18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昔日同学数十载未见,再次重逢双方一时冲动,女方意外怀孕生子,男方悔恨交加双方分手,女方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一纸诉状将孩子的亲生父亲告上法庭。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由谁负担?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联系我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1769821833@qq.com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