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防媳婿”条款须理性看待

日期: 2019-04-03
浏览次数: 38

(以下是由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的知名深圳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最近,中华遗嘱库发布了《2019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其中《白皮书(广东篇)》显示,有99.92%的广东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即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3月25日广州日报)


  99.92%的广东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看起来即便成为了“一家人”,依然没把儿媳女婿当做自家人,这让一些儿媳和女婿满腹怨言。


  实则不然。在中华遗嘱库所登记的遗嘱中,处理财产均以不动产为主,占比高达99.75%,其次是银行存款。这充分说明,目前人们订立遗嘱仍然以处理不动产的继承为主要目的。老人们辛苦一生挣下的房产自然不愿意他人染指,尤其在离婚率不断走高、财产继承纠纷案件持续上升的现实情况下,通过遗嘱不让没有血缘关系的离婚的儿媳女婿分得自己的财产,也是防止纠纷、避免家庭财产损失的有效方法,完全可以理解。


  我国《婚姻法》规定,老年人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遗产就按照法定规定进行继承,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到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儿媳、女婿就可以瓜分配偶继承来的遗产。但如果老年人留下了遗嘱,明确表示遗产只归子女一方所有的话,那么子女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旦子女离婚,儿媳女婿并不能分割这些配偶继承来的遗产。可见老人立遗嘱明确遗产归属,从法规上和情理上并无不妥,是其正当权利。


  实际上,这只是一种预防措施。《继承法》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换言之,假如子女没有离婚,或者丧偶儿媳、女婿对老人尽了孝道,尽心赡养,则还是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法律途径获得应有的利益的。


  由此延伸开来,无论老人的遗属对何人有利,有何私心,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范,立下了有效法律遗嘱,都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依法主张,都不能抹杀老人群体法治观念与文明思想的进步。


  长期以来,国人忌讳谈论死亡,老年人尤甚,很多人不愿意使用或放弃了遗嘱权利,还有些人遗嘱权利使用不当,留下无效遗嘱,给家庭和后代留下诸多纷争,影响家庭和睦和亲情传承。如今,中华遗嘱库办理遗嘱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至71.26岁,立遗嘱人群逐步呈现年轻化趋势。越来越多的人日益认识到遗嘱必要性,接受提前订立遗嘱的做法,折射了民众生命观念的开明转变,更折射了社会文明的可喜进步,这才是遗嘱库白皮书的最大看点。而遗嘱“防媳婿”条款只是其中的一个剖面,须理性看待。


       (来源:法制网)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马成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Cases / 相关案例
2024 - 07 - 2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王某上班途中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张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王某、张某及乘坐人张某女儿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
2024 - 07 - 2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为了买房让孩子上学,又为了保住公租房,江西一对夫妻竟然决定“假离婚”。两人办理离婚手续后又同居了四年,其间“前妻”买彩票中了500万,想跟“前夫”真离婚,财产怎么分呢?如此戏剧化的故事竟是一...
2024 - 07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案情简介  孟某秀系纠某娟母亲,纠某娟与孟某泉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1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自2013年起纠某娟出现精神疾病,没有自知力,丧失劳动能力。2019年2月11日纠某娟入院后...
2024 - 07 - 15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一、案情简介  程某(女)因在工作、生活中受挫,情绪压抑无法排解,于2021年2月通过网络平台广告与心理咨询师牛某取得联系,牛某通过网络方式为其开设心理疏导课程,程某上过几节课程后,感觉收获...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联系我们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981
1769821833@qq.com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