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婚姻诉讼业务

婚内签订不离婚不退款的婚介协议有效吗

日期: 2022-07-08
浏览次数: 1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佛山某婚介公司,在明知顾客未离婚的情况下,仍然与她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如果顾客在限期内不能离婚,则需承担违约责任,所交服务费不予退还。


  一、案情简介


  苏某于2020年10月5日到某婚介公司咨询婚姻介绍服务。在咨询的过程中,苏某向该公司销售人员说明她并未离婚,但已与丈夫分居的情况。随后,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苏某以单身的身份接受婚姻介绍服务;三个月内,如果苏某能提供离婚证件,婚姻介绍服务则启动,但如果苏某未能如期提供离婚证件,服务则暂停延期;如果五个月内苏某仍未能提供离婚证件,她则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苏某当天向该公司支付服务费7800元。


  之后,苏某因故未离婚。她要求婚介公司退款,但婚介公司只愿意暂停服务。苏某遂将该婚介公司诉至禅城法院。


  婚介公司辩称,作为成年人的苏某在知晓协议约定内容的情况下签订协议,说明其同意履行协议的约定内容。苏某未能按时提供离婚证件,属于违约,因此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婚介公司无需退还费用。


  二、法院审理


  经审理查明,禅城法院认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有双方的盖章签名,无证据显示存在非自愿的情形,应视为合同成立。但婚介公司明知苏某在未离婚的情况下,仍与其达成婚姻介绍服务合同,并以苏某取得离婚证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约定在五个月内未取得离婚证则不退回服务费。该合同条款隐含催促原告离婚的目的,与善良风俗相悖。


  是否解除婚姻关系应当充分尊重苏某及其丈夫的婚姻自主权,不应受到该协议的不当干涉。因此,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违背了公序良俗,该《合同补充协议》无效。最终,禅城法院依法判决婚介公司向苏某返款服务费7800元。


  三、法官说法


  在本案中,婚介公司与苏某签的《合同补充协议》内容隐含催促其离婚的目的,既与该公司经营范围不符,也与社会公序良俗相悖。该协议即使双方是自愿签订,依然无效。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更安定,维护家庭和睦稳定是社会的善良风俗。约定离婚期限的协议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在审判中要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裁判结果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禅城法院)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更多讯息,敬请关注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联系电话:13824316788,13715092265

QQ:1769821833



Service / 相关服务
2025 - 01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夫妻打架只是家务事?  婚内PUA只是控制欲?  注意!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  夫妻关系不是挡箭牌  案情回顾  申请人王某(女)与被申请人许某(男)原为夫妻关系,经朋友介绍结婚。由于婚前...
2025 - 01 - 17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并向第三者转账超50次共计23万余元,这笔钱其配偶能要回来吗?近日,平度法院店子法庭审结了一起妻子要求被告返还其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转账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  张女士与赵...
2025 - 01 - 1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案情介绍张某与王某结婚多年没有生育,在1989年抱养了一名女婴,取名小莉。在夫妻俩的悉心照料下,小莉逐渐长大,虽然在成长过程中小莉与养母有一些矛盾,但尚且能够调和。令夫妻俩没想到的是,小...
2025 - 01 - 14
(以下是由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深圳知名婚姻律师团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杨婧婚姻家事律师团真诚为您提供传统婚姻诉讼、传统婚姻非诉、财富继承、涉港澳台婚姻家事及涉外婚姻家事等法律服务。)  伴侣出轨致婚姻感情破裂  离婚时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近期,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结一起离婚案件  法院认为本案中妻子  结婚后的相关行为  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导致夫妻感情破...
免费法律咨询/预约律师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法律服务之具体收费,须与律师面议后确认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
创新中心A栋3层、4层
138-2431-6788  0755-26224026
分割线
关注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分割线
Copyright ©2017 马成律师团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