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家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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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01 -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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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子女关系并不一定会因继父母与生父母离婚而终止,要结合双方是否形成抚养关系、继父母是否愿意继续抚养继子女来分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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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3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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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约定了个人财产范围,一般应当订立书面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个人财产适用民法典第1062条和1063条规定,如发生婚内夫妻之间借贷,应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意思明确完整的借条表明双方有借贷合意,明确...
发布时间: -
01 - 29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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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在婚前协商彩礼时,以合理适当为原则。若婚姻不能缔结,给付的彩礼应当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是否共同生活、有无子女等情形酌情予以返还。
发布时间: -
12 - 0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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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如就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某笔款项,向另一方出具了借条,应视为双方以协议方式确定该笔款项夫妻一方所有,夫妻之间的借款与普通人之间的借款,应无本质区别,一方如能举证证明民间借贷的要件事实成立,民间借贷...
发布时间: -
12 - 0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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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转业费、住房补贴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计算方式要跟入伍年龄以及婚姻存续时间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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